《预防医学论坛》出版伦理与科研诚信声明

2022年4月

    科学建立在信任和诚实的基础上,科研的价值也极大地依赖诚信。维护出版伦理、抵制学术不端是科研工作者的共同责任。作者、审稿人、期刊编辑作为学术出版不同环节的主体,均应同等坚守出版伦理道德,共同维护科研诚信风气。根据《学术出版规范期刊学术不端行为界定CY/T 174—2019》《中国科学技术期刊编辑学会关于促进学术出版科研诚信及伦理规范的声明》等相关学术规范,以及国际出版伦理委员会(Committee on Publication Ethics,COPE)制定的出版道德标准,本刊制定了《<预防医学论坛>出版伦理与科研诚信声明》,列出几项至关重要的出版道德理念与准则,供作者、审稿人、期刊编辑参考与执行。

、作者的出版伦理

1.真实性:应杜绝任何剽窃行为,包括观点剽窃、数据剽窃、图片和音视频剽窃、研究(实验)方法剽窃、文字表述剽窃、整体剽窃、他人未发表成果剽窃。文稿中的数据应真实有效,禁止伪造虚假数据或篡改他人研究数据及内容。

2.原创性:应确保自己的作品为完全原创,不应将已出版的数据当作原始资料再次投稿。论文中引用其他作者的研究或相关论述,需在文中进行合理和恰当的引用。

3.一稿多投:不得将同一篇论文同时投给多个期刊;不得在首次投稿的约定回复期内,将论文再次投给其他期刊;不得将同一篇或只有微小差异(如补充少量数据或资料)的论文同时投给多个期刊;不得在未接到期刊确认退稿(撤稿)的正式通知前,将稿件投给其他期刊。

4.重复发表:故意再次发表已出版的论文,是严重违反出版道德伦理的行为。作者不得不加引注或说明,在论文中使用自己(或自己作为作者之一)已发表文献中的内容;不得在不做任何说明的情况下,摘取多篇自己(或自己作为作者之一)已发表文献中的部分内容,拼接成一篇新论文后再次发表;不得不加引注或说明地在多篇论文中重复使用一次调查、一个实验的数据;不得将实质上基于同一实验或研究的论文,每次补充少量数据或资料后,多次发表方法、结论等相似或雷同的论文。若该论文已经以不同形式(包含不同语言)发表,或是有类似的论文已出版、已翻译,作者需在投稿时加以说明。

5作者署名:作者署名应限于对论文所涉及的研究有实质性贡献的人,未作出实质性贡献的人不应被列为作者;不符合实质性贡献者不宜列为作者,但若获得本人同意,可在致谢中表示感谢。所有作者应都审阅过该论文内容,同意署名及其顺序,并在投稿前一致同意将其投给本刊。投稿后,不应再更改作者署名,不得擅自在修改稿中更改作者署名。不得进行荣誉性、馈赠性和利益交换性署名等各类“功利性”挂名行为;不得在学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冒用其姓名作为署名作者;不得将无同等实质性学术贡献的人员虚列为共同第一作者、共同通信作者。

6.基金项目:不得擅自标注他人科学基金项目;不得标注虚构的科学基金项目;不得在与科学基金项目无关的科研成果论文中标注基金项目。论文内容应为所标注基金项目的真实、直接、内在研究成果,应与基金项目具有内在一致性,作者应属于课题组成员,且课题组负责人对投稿文章及标注该基金项目知情同意。

7.其他:在参考文献中不应加入实际未参考过的文献;不可将转引自其他文献的引文标注为直引;不得未经许可,使用需要获得许可的版权文献;不得在评审程序中干扰期刊编辑、审稿专家;不得向编辑推荐与自己有利益关系的审稿专家;不得委托第三方机构或者与论文内容无关的他人代写、代投、代修;禁止违反保密规定发表论文。

二、审稿人的出版伦理

1.保证评价质量:审稿人应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与能力,对稿件的创新性、科学性、实用性进行审查,应提出公正、诚实的评价与评估,避免模棱两可的评论,以帮助编辑判断稿件的取舍;对文章存在的问题提出详细、具有建设性的意见,以帮助作者提高论文质量。若所审查稿件超出自身的专业知识能力,审稿人有责任拒绝审稿。

2.保证客观公正:审稿评价应尊重不同的学术观点,保持客观公正,对所审稿件只在学术性上进行评价,不对个人做出评价或进行人身攻击;稿件取舍不受投稿人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以及地位、资历和权威性的影响。

3.维护科研伦理:审稿人若发现所审查稿件有可疑的重复发表、剽窃或其他学术不端行为,或发现稿件与审稿人所知道的任何其他已发表的数据之间有很大的相似或重叠时,应及时提醒编辑部。

4.及时完成审稿:若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稿,应立即通知编辑部,或向编辑部推荐其他合适审稿人,以便及时完成同行评议,避免造成编辑部及作者的无效等待。

5.保证匿名及保密:审稿人不可私自联系作者。审稿人应对审查的稿件严格保密,不得向他人传阅或讨论稿件内容。不得使用和发表所审阅稿件的数据、观点、结论。所有审稿意见和信息必须保密,不得用于个人利益。

6.规避利益冲突:审稿人与作者存在潜在利益冲突时,审稿人应主动回避或披露。不可利用评审的权利为自己谋利。

三、编辑的出版伦理

1.加强伦理自律:出版编辑人员应严格遵守并执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学术出版道德规范,自觉遵守有关诽谤、侵犯版权和剽窃的法律要求。

2.恪守出版职责:编辑应为期刊所有的编辑环节负责,确保期刊高质量、按时出版。出版活动一旦发生错误,编辑必须采取及时有效措施,如更正、撤回、道歉等。

3.维护学术公平:对所有稿件一视同仁、公正处理,做出出版决定只能基于该文章的原创性、重要性、清晰性以及是否符合本期刊的宗旨及研究范围,而不考虑作者的种族、性别、性取向、宗教信仰、民族、国籍或政治观点等方面。尊重作者的研究成果及专家审稿意见。应杜绝一切有损于学术道德的商业需要和利益交换的来稿。

3.保证客观评价:保持审稿记录的真实性,应遵循学术和伦理标准提出编辑意见。不得干扰评审、左右评审意见。应及时向作者反馈专家评审意见。

4.确保信息保密:编辑人员应遵循保密原则,除酌情为作者、评审专家、编辑委员会提供所需信息外,不得向其他人泄露论文的信息;不得透漏作者、审稿人的信息;不得在编辑程序之外与他人分享编辑稿件内容。确保稿件的安全存取,避免稿件内容及信息外泄。

5.规避利益冲突:不可故意选择与投稿作者有利益关系的专家来进行审稿,不得隐瞒与投稿作者的利益关系。

6.尊重作者原创:不得故意歪曲作者意愿修改稿件内容;对文章有较大修改时应及时与作者沟通,征得作者同意;尊重作者意见,鼓励学术争鸣,有义务答复及转达作者对审稿人意见的不同看法。

7.审查学术不端:对于稿件中的学术不端行为有警惕、调查、沟通、拒稿的义务。编辑有义务追究作者和审稿人的不当行为责任,有权将查实存在严重学术不端行为的作者通(举)报至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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